一则关于某地纪委书记因匆忙外出忘带手机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讨论。有网友认为这只是个人疏忽的小事,但在互联网时代,特别是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这绝非简单的‘忘带东西’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特殊,手机不仅是通讯工具,更是工作载体。许多涉密信息、紧急指令、举报线索可能通过特定渠道传达,忘带手机可能导致信息延误,影响案件查办效率,甚至错过重要工作节点。尤其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时效性往往关乎案件成败。
互联网服务的高度普及凸显了纪律意识的重要性。当前党政机关普遍推行电子政务、移动办公,领导干部需随时处理事务。忘带手机表面是习惯问题,实则反映出对工作的应急准备不足。正如网友所言:‘群众可能随时需要反映问题,领导干部应当保持联络畅通。’
更深层次看,此事折射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的标杆意义。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其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受到社会监督。一个细节的疏忽,可能被公众解读为作风松懈。尤其在互联网传播环境下,小事容易放大,影响公信力。
我们并非苛责个人偶尔失误,而是强调领导干部应养成严谨的职业习惯。建议:
- 建立工作设备检查机制,如同出差检查文件一样检查通讯工具;
- 完善应急联络方案,确保关键岗位有备用联络方式;
- 加强纪律教育,让‘随时在线’的责任意识融入日常工作。
互联网时代,群众通过指尖监督公权力。纪检监察干部更需以身作则,在细节中体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忘带电话事小,但由此引发的纪律思考事大——这既是工作规范问题,更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问题。